为解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难题,根据《长春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方案(暂行)》相关工作要求,我院将于3月1日起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办理工作,为朝阳区从业人员免费办理健康证,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检查对象和范围
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2.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
3.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4.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
5.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6.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
7.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质量管理、验收、库房管理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岗位的人员和无菌医疗器具生产企业中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操作人员;
8.加工、销售肉品的人员。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31-81032723
办理流程:
(一)携带办理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用工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多证合一的经营主体资质材料;
(3)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
(6)食品摊贩备案卡复印件(正在筹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可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7)劳动合同复印件;
(8)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材料。无营业执照或卫生许可证的流动小摊贩、外卖员等从业人员需要前往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开具相关证明。
以上八类用工证明,从业人员可持任意一种到办证机构进行办理。需加盖从业人员单位红色公章,无公章的需要法人签字并按手印。(彩印)
(二)登记及进行各项检查:
1.二楼体检中心登记身份信息,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2.持体检指引单到各科室进行检查;
3.二楼体检诊室检查是否有渗出性皮肤病或化脓性皮肤病;
4.二楼眼科诊室进行视力检查(直接接触药品从业人员还需要进行辨色力检查);
5.二楼化验室采集血液标本,同时取肛拭子;
6.采集粪便标本,将肛拭子交至检验科;
7.将体检指引单交回登记,体检结束。
注意事项:
1.请提供真实、合法、有效材料,否则将不予办理,涉嫌违法买卖证件或使用假证者,一经发现将立即报警。
2.办理健康证必须符合以下两点:
(1)工作单位在朝阳区内注册经营;
(2)办理健康证人员年龄满16周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用工规定。
3.3-5个工作日可通过“健康城市长春”微信公众号领取健康证明电子版。
4.如体检不合格12个月内不能再次办理。
5.其他未尽事宜由我院负责解释。
团检预约:
联系人:赵主任
预约电话:0431-81032709
医院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277号
24小时咨询热线:400-617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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