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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精准落地】省直门诊慢病、门诊特病政策及办理指南,你必须了解一下!!!

自2020年7月1日起,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全面优化省直医保制度政策,将门诊慢病、门诊特病纳入省直门诊保障范围,提高省直参保人员待遇服务。我院作为省直门诊慢病、门诊特病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障门诊慢性疾病、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管理要求,先后接诊省直及铁路医保门诊慢病、特病患者,100%满足患者用药需求,为参保人员提供“以病人为中心”的“一站式”服务,受到一致好评!


门诊慢性病相关政策和办理指南


一、我院慢性病病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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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用药范围及检查规定:


(一)门诊慢性病患者用药检查仅限于通过省直门诊慢性病鉴定医疗机构鉴定的病种,不得扩大用药和检查范围。

(二)门诊慢性病用药原则严格按照《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上鉴定的病种用药,提供医药服务,并建立门诊慢病病历档案,详细记录。

(三)一次购药不超过30天用量,并且药品用量不超过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最大剂量。

(四)因病情需要进一步检查检验的,凭门诊慢病医师开具符合所审批慢性病病种的相关检查检验项目,到医院医保窗口联网登记报销,患者只负担个人自负部分。需要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不能同时发生任何慢性病门诊费用。


三、门诊慢性病在本院门诊购药、检查享受的报销比例。


省直参保人员在我院门诊治疗慢性疾病发生的基金可支付费用,年度累计7000元以内(含7000元)部分,由省直医保统筹基金支付60%。


四、门诊慢性病就医购药应携带的证件及管理要求:


(一)携带资料:门诊慢性病患者应携带本人的经鉴定并签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二)管理要求:

1、导诊及窗口接待人员在接待慢性病患者时要求态度和蔼、热情周到、耐心解答患者问题。

2、门诊就诊时,医生应依照患者《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上的信息进行身份核实和慢性病病种核实,不得冒名顶替,不得弄虚作假。

3、医生应完全按照鉴定的疾病及病情需要开具检查单,要求所做的检查与所鉴定的病种有关。



五、医保门诊慢性病就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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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向省直门诊慢性疾病鉴定定点医疗机构提出门诊慢性病待遇鉴定申请。



第二步:通过鉴定后,需在《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签字确认,定点医疗机构将病情、诊断及治疗计划等相关信息上传,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备案后,参保人员慢性病待遇即时生效。


第三步:参保人员在通过门诊慢性疾病鉴定后,选择一家省直门诊慢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前往我院就诊即选择长春恒康中医医院)和一家定点零售药店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第四步:来院就诊(携带鉴定并签字的《门诊慢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医疗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身份证),医生接诊后遵照鉴定后《申请表》中的医嘱对症治疗,出具具体治疗方案。


第五步:医保办根据《申请表》内容,上传至《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信息系统》进行门诊慢病资格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享受门诊慢病报销待遇。


省直门诊特病相关政策及管理要求


一、我院特殊疾病病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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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直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申请流程:



(一)申请范围

省直参保人员患有符合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附表1)的疾病。

(二)办理主体

符合申请范围的参保人员。


(三)所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近期住院(门诊)病历和门诊诊断书。

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



三、本地待遇申请流程:



第一步:特病医生诊治后,确定符合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的就诊人员,填写《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向医保办提出门诊特殊疾病待遇鉴定申请。


第二步:.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待遇鉴定的就诊人员,需持上述所需材料(携带鉴定并签字的《门诊慢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医疗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身份证)到医保办进行鉴定和身份核实。


第三步:就诊人员通过鉴定的,需在《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签字确认,医保办根据《申请书》上传病情、诊断及治疗计划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备案,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特殊疾病待遇即时生效。


第四步:.就诊人员在门诊特殊疾病审批通过后,填写特病患者就诊档案,前往医生诊室进行诊疗与用药,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第五步:医保办留存患者档案,妥善管理。



四、待遇支付标准:



参保人员在我院门诊治疗特殊疾病发生的基金可支付费用,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支付标准执行(起付线7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收取一次全额起付标准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基金支付额度计入本年度住院保障基金支付限额。

   我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省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享受医保待遇的省直患者均可提供相关手续进行申请,享受门诊报销。疾病一方面给您带来身体上的痛苦,另一方面又给您带来经济负担,我们希望通过相应的医保政策能够给您减轻各种负担,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省内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长春中医药大学联影医学诊断中心实践基地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指定驾驶员体检医院


长春恒康中医医院(原长春中医学院风湿医院)始建于1991年,医院位于建设街1277号,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设有门诊部、住院部,开放床位150张,配备诊疗设备有超导核磁共振仪、DR机、迈瑞BC-2600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日立阿洛卡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及全套脑病康复治疗仪等。医院设有制剂室,目前已有38个制剂品种取得了批准文号,剂型涵盖胶囊剂、酒剂、膏药、散剂、水丸、膏剂、搽剂、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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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设有风湿骨病诊疗中心、痛风病诊疗中心、脾胃病诊疗中心,皮肤病诊疗中心(原八一医院皮肤科姜显肃团队)、脑病康复中心、中医慢病调理康复中心、疑难杂病诊疗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及口腔门诊等。风湿科、康复科、脾胃病科为省、市“十三五”医学重点专科。


医院坚持“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特色突出、优质服务”为宗旨,“博古纳今,守正创新”为院训,为百姓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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